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公告(高明市银海建筑工程公司)

发布日期:2020-05-09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打印 转发至:

 

2020)粤0608破申2   

高明市银海建筑工程公司:

关于申请人冼仲辉申请对高明市银海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08破申2号案申请事项:申请对高明市银海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案定于20205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听证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对申请有异议的,请自公告送达之日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核对如下情况:1.你单位是否具备破产主体资格;2.申请人对你公司享有债权的真实性;3.申请人的债权在你公司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4.你公司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逾期提出异议的,本院将对是否受理作出裁决。请于听证会召开时带齐证据原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