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谭玲一行到高明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和劳动争议审判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30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打印 转发至:

1114日上午,省法院副院长谭玲率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宏等一行4人到高明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和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菊花陪同调研,高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付奇等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高明法院薛付奇院长对省法院谭玲副院长一行莅临高明法院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从近年来案件审理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阶段工作思路等方面简要介绍了高明法院环境资源及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

随后,参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沟通联络机制、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吸收专家陪审员、农村土地确权、以特殊福利待遇约定服务期等问题各抒己见,谭玲副院长与参会人员亲切交流并展开深入探讨,同时要求高明法院要加强对代耕案件的调研,切实处理好该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谭玲副院长对高明法院环境资源和劳动争议审判工作表示了肯定。对于高明法院今后的工作,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创新环境资源和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案件,因地制宜,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要求。二是着力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培养专业型法官,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三是定期梳理和反馈审判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沟通和协调,统一裁判尺度。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广泛应用案件办理智能辅助程序,敢于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廉洁。

最后,市中院赵菊花院长向省法院调研组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表示此次调研切实解决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并指出全市法院要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解决问题,谋划和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完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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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