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巡察组向高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0-09-04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W020200904551574535598.jpg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0年8月26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刘汉雄代表市委第十巡察组分别向党组书记薛付奇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钟汉腾传达了市委书记鲁毅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薛付奇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要求,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研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刘汉雄同志指出,2017年以来,高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担当、履职意识明显增强,班子团结协作,紧扣审判执行主责,紧紧围绕“涉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审理案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审结佛山市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刘汉雄同志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组织建设,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四是直面问题落实整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钟汉腾同志指出,高明法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突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措施,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监督问责和标本兼治作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问责机制,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薛付奇同志表示,高明法院党组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切实以巡察反馈意见为主线,对巡察组列出的问题清单,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反思,扎实有效开展整改工作,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责任担当。要正视差距和不足,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改革创新的实际行动。二要聚焦问题短板,全力破解整改难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类似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和已有制度的落实。三要抓好深度融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要将整改工作与党建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相结合。

市委第十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我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