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多方合力提高办案效率

发布日期:2019-06-14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6日,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正式成立,将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各尽其能的纠纷解决平台,能够对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调解,起到分流和过滤的作用。

诉前和解中心主要职能是对人民法院调解前置分流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能调解或不宜调解的除外。案件调解成功,可由法院快速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并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进行繁简分流,从而确保更好更快地化解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成本,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据悉,近年来,高明法院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搭建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等8个平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传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一体化衔接不畅、主体责任不明、调解动力不足等缺陷,难以满足现在的司法需求。

为此,高明区决定全面整合各调解平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建立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各尽其能的纠纷解决平台。诉前和解中心不同于法院之前搭建的诉调平台,并非是法院的内设机构,而是由党委领导、政府保障、政法统筹、社会协同、法院代管的独立诉前调解机构,能够对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调解,起到分流和过滤的作用。

“诉前和解中心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高明法院院长薛付奇介绍,诉前和解中心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裁判标准与调解标准对接等系统配套,为高明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悉,高明区委政法委近年来着力探索“枫桥经验”的“高明实践”,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统筹整合全区纠纷解决资源,目前已成功搭建起“信访诉求服务中心”“诉前和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大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全天候为群众提供诉求表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帮扶求助等服务。

“诉前和解中心的建立,是高明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是主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它将为高明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高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舟表示,构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是一项创新性、系统性、全局性工程,各改革参与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宣传引导,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建设诉前和解中心,用工作实效擦亮高明社会治理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