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恶意抬价 扰乱秩序

发布日期:2020-05-11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网络竞拍人被法院没收保证金并罚款2万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李钊报道:近日,高明法院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时遭遇一名竞拍人恶意抬价,对此,高明法院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并对竞买人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0元。 

2月2日,高明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一个车位,起拍价为105420元,竞买人王某某交纳了21000元保证金参与拍卖。 

拍卖中,王某某恶意加价多次,最终加价至282420元并竞得车位。根据本次拍卖公告,王某某应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拍卖余款261420元,但逾期后王某某仍未向法院交纳,其行为已构成悔拍。因王某某的悔拍行为,高明法院不予退还其交纳的21000元保证金。 

“竞买人王某某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多次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尾款,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财产的执行工作构成了妨碍。”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高明法院对竞买人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0元。 

据介绍,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强制处置涉案财产的一种重要措施,具有较强的法律严肃性和不可干扰性。凡通过恶意竞价成交又不按期履行缴款义务的,构成妨碍执行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本文刊登于2020年3月4日佛山日报今日高明第C04版;本消息被“高明法院”微信公众号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