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栏目

    高明区人民法院前身为高明县人民法院和高明市人民法院。1981年高明县与鹤山县脱钩恢复建制后,1982年3月1日成立了高明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明县撤县设市,属于佛山市代管的县级市,高明县人民法院也随之更名为高明市人民法院。2002年12月,高明市撤市立区,并入佛山市,高明市人民法院亦变更机构名称为现在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全院设有10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法庭(荷城法庭、杨和法庭、明城法庭、更合法庭)。现有干警人数189名,其中在编干警103人,职工6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5人,政府雇员15人。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的机关审判大楼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于2009年投入使用,该大楼分为A、B、C三个区间,A区包含刑事审判庭和会议室;B区为干警办公区域;C区包含民事审判庭与诉讼服务中心。4个派出法庭分别位于荷城、杨和、明城与更合4个镇。近年来,高明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近三年该院的一线法官年平均办案数量多达230件以上,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不断增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广东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佛山政务新媒体三星单位”、“佛山市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


  

法院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

联系电话:12368   

    址:fy.gaoming.gov.cn

微信公众号:高明法院

  

(本文更新于2021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