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打印 转发至:

——201932日在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院长薛付奇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区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责任担当,努力为高明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358件(含旧存1039件),办结10321件,同比分别增长15.92%17.83%法官年人均办案206件,增加24件。办案质效大幅提升,跃居全市五区法院前列:办案效率方面,结案率为90.87%,排五区法院第一,案件结收比达100.02%[1],居五区法院第二。办案质量方面,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4%,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53%[2],同比降低0.73个百分点。执行成效连续四个季度在五区法院综合排名第一,全年考核的9项指标中有7项排名第一,其余2项居第三。

一、全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670件(含旧存23件),审结655件,判处罪犯1020人。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犯罪行为,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案件149257人。坚决打击涉众型犯罪,审结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40113人。着力净化社会环境,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行动,审结涉“黄赌毒”,利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76235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案件270272人,审理了全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13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317名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于刑事处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10人,同比减少72.22%

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987件(含旧存468件),审结4558件,解决诉讼标的28.88亿元。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975件,妥善化解和合大道“3·22”交通事故案件。着力净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1040件。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审结系列土地征收征用案件,确保“一环西拓高明段”等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力促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通过清算制度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共审结破产案件8件,其中2件案件的当事人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保护地方环境资源,审结涉土地、林木、水源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5件,依法协助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收回林地36.45亩。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6件,裁定准予执行388件,裁定不准予执行或由行政机关撤回申请28件。

全力加强执行,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701件(含旧存548件),执结5108件,同比分别增长24.42%26.62%。执行到位金额4.67亿元,实际执行率为70.56%,同比提高15.1个百分点。完善财产查控,成功对接52家协执单位,通过佛山市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在全国范围内发出查询信息约44.6万次,在佛山范围内发出控制信息7838次,平均查控周期由1个月缩短至12天。强化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今日头条精准弹窗、定制专属失信彩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75人次,限制高消费3847人次。用足强制措施,开展“惊雷行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行动,全年为1406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1860.48万元,司法拘留39人,对27人进行罚款,强制腾空22件被执行房产,限制2人出境,将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快财产变现,采用佛山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系统,房产评估时间由1个月缩短至1;全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年拍卖标的物408件,成交金额3.51亿元,同比分别提高88.89%24.91%,溢价率达50.91%。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流程、终本结案、案款管理等事项,以执行规范促进执行公正。

二、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夯实基础性改革。司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细化法官和其他人员的权责清单,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办结4030件,同比上升3.52%。新型办案机制基本形成,合议庭和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未入额法官一律不得办案,按照固定成员和交叉组队相结合的方式,参照“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办案团队49个。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逐步到位,顺利完成第三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目前共有员额法官49通过转任和招录方式配备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0名,审判部门未入额的11名法官全部转任法官助理。司法职业保障更加完善,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法官等级确定、职务套改和基本工资套改,择优选升4名四级高级法官,按期晋升25名法官的等级。规定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对法官进行惩处,在各审判庭安装紧急报警系统等设施,切实保护法官人身安全

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做实庭审实质化,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选任标准,对现任65名人民陪审员开展资格再审查,并协助区司法局选任172名人民陪审员,提高参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并报上级法院审核,司法资源进一步向办案一线集中。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严抓办案质效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监控等工作,全年评查各类案件371件、裁判文书585份,编发《发改简报》6期;每月定期督察和通报办案进度,严格控制审限,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78%。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管理议题19次。健全审判监督体系,建立过问案件登记、通报和违规过问追责制度,确保案中监督到位不越位;建立纪律检查和审判管理衔接机制,落实“人案双管”,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部门对信访案件进行联合督察,互通案件线索5件。强化绩效考核,针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制定不同考核标准,切实将考核结果与年底绩效、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挂钩。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打造智慧诉讼,全面提高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自助查询、电子缴费、远程视频接访和调解等服务,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打造智慧审判,新升级8个高清数字化科技法庭,推进诉讼卷宗电子化,启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3],大大提高办案效率。打造智慧执行,增配单兵执法仪、信息采集器等设备,高标准建成集监控、查询、指挥、部署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行动同步录音录像,数据自动上传、随案入卷,为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技术支撑。

三、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和12368热线的管理,改版诉讼服务网,全年为群众办理资料收转823份,核盖生效章512份,人工受理话务量4244人次。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和执行法官接待日制度,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答复网络问政平台网友提问18次,来访案件同比下降23%,来信同比下降25%

精准落实司法救助。强化主动服务观念,在诉讼服务中心放置司法救助工作指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流程引导服务。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制定《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严格筛查救助对象,层层把控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在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实现“政法委+法院”双线救助,全年共为39件案件的62名困难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发放救助金89.4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为143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33万元。保障经济困难被告人的辩护权,依法为17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充实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的内容,全年公开裁判文书4789份,发布审判执行信息63770条,直播庭审66次,观看量达15.5万人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借助省、市、区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01篇次,播出司法宣传片5期;加强新媒体建设,巩固微信、微博宣传阵地,共推送信息741条,同时进驻今日头条、企业号、南方+等新平台,因新媒体宣传成绩突出,被授予“佛山政务新媒体三星单位”荣誉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高明版“枫桥经验”,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等8个联调平台,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对口援助四川省德格县法院,赴新兴县太平镇水浪村开展扶贫活动,慰问联点挂钩村居罗西村委会困难群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制夏令营、法院开放日、送法下乡、法制课堂、法律咨询等系列普法活动27场,其中法制夏令营活动的直播吸引超过5万人次观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主动建言献策,司法建议获得区委采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福利待遇处理的“荷城模式”在全区范围推广。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惩各类侵犯产权犯罪,依法慎用强制和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害和影响。积极挽救未成年罪犯,组织护航志愿服务队开展帮教活动26次,成功帮助1名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

四、坚持从严治院,锻造过硬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实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方案,通过精读原著、个人研读、互动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12次,党组成员为干警讲授党课15次,充分发挥政治理论学习“头雁作用”。以统一和分批分层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警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研讨和培训,邀请教授进行“菜单式”宣讲,力求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党建引领。高度重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全面建设党建阵地,新建党建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宣誓、学习等活动提供场所,开辟内网党建专栏,创建党建微信群,及时沟通党建工作、共享党建资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季度评选优秀党支部并授予流动红旗。着力提升组织力,实现支部建在庭上,以法院工作部门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能力,全年开展党建干部培训86人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分析研判,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严抓廉政监督。切实落实“两个责任”,院长与部门正职以上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廉政建设和政治工作责任书》,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严把干部选任廉洁关,监察室向人事部门出具干部廉洁情况复函13份。创新全链条监督,全面排查审判执行等73个工作环节3大类人员的廉政风险,织密风险防控网络。着力抓早抓小,组织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全年开展审务督察19次,发出通报5份,提出意见建议5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源头防微杜渐,全年开展任职谈话48人次,提醒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坚持素质强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针对改革后不同岗位人员开展分类、分级、全员精准培训,全年培训干警486人次。开展“岗位大练兵”,组织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岗位能手“三个一百”评比和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和制作法律文书等能力。注重调查研究,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2次,组织干警撰写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17篇,其中1篇获得省高院表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新建“悦读室”,为干警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和良好学习环境;依托“明法论坛”平台,广泛开展学习讨论、读书演讲、辩论赛等学习活动;工青妇协同发力,组织开展“五四”团日活动、职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干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要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法院履职情况报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编发高明法院人大代表联络资讯《法院之窗》41988本,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89人次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征求意见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支持、配合区监察委员会和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扩大司法民主,全年有2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案件668件,案件数量是去年的1.69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邀请律师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召开廉政监察员和特聘廉政监督员会议共5次,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意见箱,案件立案时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并留有举报电话。

各位代表,区法院在2018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法官自审自签后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完善,如司法辅助人员不足,还不能完全实现“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模式,刑事庭审实质化、案件繁简分流等综合配套改革仍需继续深化。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严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四是法官职业保障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努力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区打造“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把高明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服务“三去一降一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和宣传工作,助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高明。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依托科技化继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联调和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奋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重要流程节点可视化、公开化,让公平正义实实在在看得到、可感知。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围绕上级部署,跟踪完善已完成的改革任务,积极试点正在推进的项目,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明经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实现审判权力运行的精准管理和有效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努力配齐司法辅助人员,继续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案件繁简分流等综合配套改革,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对审判执行的智能化支持,力争按要求完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夯实新时代法院发展根基。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全面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在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新的一年,高明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为服务和保障高明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9115 

 



[1] 结案率=全年结案数/(全年新收案件数量+上一年度旧存案件数量),结收比=全年结案数÷全年收案数,结案率和结收比是衡量办案效率的重要指标。

[2]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是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计算方法为:(改判案件数+发回重审案件数)÷一审判决结案数。

[3]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是一种新型庭审模式,通过视频终端可以实现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参加庭审,旨在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