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来源:高明区人民法院   打印 转发至:

——2020624在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院长 薛付奇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主动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防控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疫保障、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材料宣传、组织督查5个方面29项措施。迅速集结力量,抽派78名干警参与辖区联防联控工作602人次,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调研,用责任铸就平安。坚守使命职责,依法严惩全市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妥善办理涉疫情案件15件,同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创新司法服务,引导群众运用广东法院网、“粤公正”小程序等平台开展“非接触式”诉讼活动,今年截至610日,网上预立案1809件,线上开庭、调解403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初心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196件(含旧存1037件),办结12162件,同比分别增长16.18%17.84%。法官人均结案239件,同比增长16.02%。办案质效持续向好,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持续下降,案件结收比达100.02%,结案率为92.16%,位居五区法院第一。

一、依法履职担当,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750件(含旧存15件),审结736件,判处罪犯1018人。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18件,审结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多发案件484件,妥善审结3件“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91亿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套路贷”案件的办理向区公安分局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审结涉恶案件433人,追缴、罚没黑恶势力财产812.11万元,甄别移送黑恶犯罪线索5条。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20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36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发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教育功能,切实落实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7人,未成年罪犯比例降至0.68%

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888件(含旧存429件),审结5458件,同比分别增长18.07%19.75%,解决诉讼标的20.2亿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78件,金融借款、保险、股权等案件315件。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妥善处理物业服务、房屋买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1854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9件,高效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5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3件,探索环境公益诉讼,首次判令2件案件的被告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39.9万元。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裁定两家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促成5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69件,裁定准予执行241件。

全力攻坚克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受理执行案件6521件(含旧存590件),执结5931件,执行到位金额7.69亿元,执行法官人均结案562件,同比增长20.51%。健全网络查控系统,网络查控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917项信息,在佛山范围内网络查询财产26万次,发出控制信息7959次,将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将1657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微信朋友圈精准推送失信广告,利用“今日头条”发布悬赏公告,限制高消费2958人,司法拘留25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1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为475名工人追回工资1918.59万元,为520名外嫁女追回分配款836.52万元。集中攻克“骨头案”,腾退杨和镇座阁村2440平方米土地,强制腾退被执行房产27处。加快执行财产变现,借助佛山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系统大大缩短评估时间,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为竞买人拓宽金融贷款服务渠道,成功拍卖标的物152件,成交总额3.89亿元,溢价率达42.7%,其中更合某地块以1.6亿元成交创新高。2019年区法院执行成效位于全市五区法院前列,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终本率等10项核心指标排名第一。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质效

完善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选调招录审判辅助人员21名,以业务部门为框架,组建48个审判团队,确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高效配合。落实领导办案责任,院庭领导(不含副庭长)全年办案2108件,占结案总数的17.33%。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职能,讨论规范性文件3份,讨论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20.69%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和统一裁判标准的功能,召开会议4次讨论案件6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院庭长对“四类案件”[1]的监管,修订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切实落实发改案件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实行“人案双管”,首次将司法作风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深入考察案件质量和工作作风。精简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由13个减至10个。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72名,引进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提高陪审员选任效率和公正性,陪审员参审案件396件。

推动审判方式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80%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适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5%加强人权保障,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153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落实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结案件4368件,占民商事诉讼案件的80.03%。组建速裁团队,快速审理诉前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自组建以来,3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54件,平均审理周期仅7.35天,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构建“智慧服务”,开设网上预立案、网上查询等服务,网上预立案率为30.86%,同比增加21.81个百分点,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智能法律咨询和诉讼风险评估功能,采购云柜文件流转系统,文件收转全程电子留痕;依托四大公开平台公开案件信息27127项、裁判文书4150份,网络直播庭审408件,观看量达15.88万人次;实行全流程档案电子化,对立案阶段卷宗和归档卷宗进行扫描建成电子档案,方便查阅。构建“智慧审判”,启用智能庭审系统和语音识别系统,新增1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和4套庭审直播设备,目前已有高清数字化法庭23个,庭审直播设备12套,在区看守所建设2个远程庭审法庭,运用法律资源数据库和文书纠错系统等审判辅助软件,为审判提供大数据和智能支持。构建“智慧执行”,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法记录同步上传自动下载,上线执行可视化系统,实时显示执行工作动态数据,与中国邮政合作开通“E键送达”系统,节省送达工作的人力物力。

三、坚守为民初心,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打造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牵头建设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统筹整合已有解纷机制,主动对接社会综治指挥平台,建成并启用新办公场所,招录专职调解员4名,同时发展培训大批基层调解员,将法治思维向村居延伸,自诉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445件,结案1256件,调解成功494件,调解成功率为39.3%。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开设15个服务窗口,配备查询机、自助立案机和电脑供群众使用,除了办理立案外,办理资料收转1260份,核盖生效章1070份,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来电7053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以支持基础建设和邀请共同培训等方式援助德格法院,深入新兴县太平镇水浪村开展新时期精准帮扶,协助联点挂钩的罗西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为127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61万元。规范司法救助,制定救助办法,发放司法救助金163.71万元,救助涉案困难当事人99人。积极挽救未成年罪犯,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组织护航帮教25人次,为3名未成年罪犯指定“代理家长”,因工作成绩突出,我院刑庭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称号。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动传播司法正能量,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在各级媒体发布法院重大工作信息和案例等新闻稿件35篇次,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热点节点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律咨询等活动23场次,其中“学法体验营”活动直播点击量近10万次。与高明电台联合开设“以案说法”栏目,每周由法官以案例的形式讲解百姓关心的法律问题,全区村村响应急广播同步转播,2019年已播出24期,解答市民提问28个。准确把握媒体发展新形势,着力经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共推送信息583条。加强可视化宣传,制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长安剑巡展、政法风采等专题宣传片6部,其中诉前和解中心动漫宣传片获评“佛山法院十佳法治宣传全媒体作品”。

四、突出党建引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5天,党组成员深入调研7个课题,征集意见建议123条,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各党支部也严格按照本院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学习、调研、检视和整改工作。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7次,班子成员讲授党课18,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对13个党支部进行更名,分别设立和撤销了1个党支部,并在2个党支部设立支委。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开展法院特色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每季度评选优秀党支部并授予“流动红旗”,对支部和党员进行量化考核,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党员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干部目标管理和党建长期规划,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分析研判,坚决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把素能提升作为关键。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全年分类组织培训干警483人次。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在省法院“三个一百”评比活动中,共有6位干警荣获“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岗位能手”等荣誉。注重审判理论研究,全院共征集学术论文及各类调研文章26篇,在区法治征文活动中获佳绩,“代耕”案件入选佛山市十大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成立妇女联合会,组建乒乓球、篮球、舞蹈等文体协会,适时组织“五四”团日、职工运动会、读书交流等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

把正风肃纪挺在前面。压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长抓纪律教育,开展纪律教育月及“以案治本”警示教育等活动,为干警发放廉政书籍和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纪律规范测试,举办廉政教育讲座,观看纪律教育片,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常规审务督察7次,专项督察2次,发出问题情况通报1份,提出审务督察建议2条。严把干部任用廉洁关,干警提拔任用前先核查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全年共核查44人次。

五、坦诚接受监督,推动工作发展进步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落实关于智慧法院建设的审议意见,定期汇报履职情况,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主动为代表提供监督渠道,院长带队走访全国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7人次参加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和座谈等活动,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实现沟通联络常态化,编发人大代表联络资讯《法院之窗》41700本,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动态的了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邀请报纸、辖区电视台等媒体跟踪报道大要案及法院重要工作16次,院领导带队上线“883民生热线”,现场答疑解惑,了解群众诉求。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抗诉及检察建议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邀请律师代表17人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查,接受区委政法委评查案件28件。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全年受理来信来访80件,信访投诉率为0,答复网络问政10条,坚持执行院领导定期接访和执行法官接待日等制度,面对面为当事人和群众解决问题。

各位代表,2019年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及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区法院的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持续高速增长,干警身心压力大,不利于法院工作和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人力资源和审判管理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待深化,审判团队磨合、放权与监管、保障与追责等诸多问题需要细化完善,审判方式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还需要更有力的措施。三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法官独立办案后队伍的“传帮带”弱化,对审判辅助人员的实操性培训不够系统化。对于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各方支持,采取过硬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区加快发展、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区委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主线,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加快打造“湾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珠西先进制造新高地、岭南田园城市新样本”作出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紧抓审判执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合理平衡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当事人利益,审慎办理涉疫情合同纠纷与劳动争议等案件,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成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强化大局意识,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积极推动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

三是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司法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法官职业保障举措,着力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改革审判方式,全面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规律深度融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紧扣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继续推进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诉讼服务。落实司法救助措施,提高救助精准度,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全面实行司法公开,从流程、庭审、文书等各方面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积极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办案。全面提升队伍司法能力,以培训为抓手,以业务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动接受监督,树立阳光司法思维,积极为人大代表、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教育日常化,预防制度化,从思想上和制度上筑牢防线,强化内部日常监督检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担当激励新作为!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振奋精神,忠诚履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0610



[1] “四类案件”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四类案件:涉及群众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