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608民初5661号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1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8民初5661号

关文恩:

  本院受理原告周啟华诉被告关文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规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5日14: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人:廖书记员,联系电话:0757-88269927。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