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三步走”为群众办实事,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日期:2021-07-20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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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上班时突发急病致昏迷,高明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介入调解,仅4天促成纠纷化解;在“无讼”乡村示范点,村民受了工伤,村委会主动调解,当天达成赔偿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佛山中院的指导下,高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诉前和解中心,多措并举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其间,高明法院通过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开展普法宣传“三步走”措施,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诉前和解快速为民止纷解难

    罗某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导致昏迷,罗某家属与公司因赔偿问题起纠纷。3月15日,高明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区芝华收到调解申请,马上联系区总工会派驻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律师何玉卿,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申请相关证明、协商赔偿方案,同时开展调解工作。

    一边,区芝华与高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一庭加紧联系,开通绿色通道。3月17日,高明法院依法裁定罗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罗某的女儿为其监护人。另一边,何玉卿从律师的角度向罗某家属释法析理,耐心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提醒公司要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并让罗某家属认识到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让罗某接受治疗。

    3月18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18.5万元给罗某,同日,高明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从收案到调解成功并完成司法确认,仅用时4天,这是高明法院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发挥实效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高明法院坚持法院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和人民调解四位一体,共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现已有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医调委等7个诉调对接平台。

今年以来截至5月15日,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061件,结案978件,调解成功440件,调解成功率为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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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和区总工会共同为纠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高明法院供图

    “无讼”乡村农村纠纷家门口化解

    坟典村的康伯在村内一工地做事,因意外致左脚骨折,治疗花了近2万元。得知情况后,坟典村委会主动介入,立即联系承包方佛山某公司。在村委会专职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天就达成协议,承包方赔偿康伯医药费3万元。随后,调解员指引双方当事人到高明法院完成了司法确认。

    农村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化解,这是高明法院携手区司法局开展“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成效。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高明区已创建了坟典村、光明村、圆岗村、新圩社区等四个示范点,为避免发生激化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诉讼案件及刑事案件提供了源头化解渠道。

    “高明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村居专职调解员的培训,与村居共同建立人民调解、诉前和解、司法确认的多渠道调解模式,将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创建和谐新农村。”高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付奇表示。

    此外,在诉源治理上,高明法院还制定了联系基层的相关工作方案,由院领导带队到挂点法庭、镇街、单位、企业等地进行走访调研,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邀请各行各业代表到法院开展座谈会,开门纳谏;到村居、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院给了很多建议,我们从中学会规范用工,进一步促进我们与员工互信互助。”3月23日,广东远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高明法院“送法进企业”的做法点赞。截至今年5月,高明法院共计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30场次。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高明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刘江欣、林倩君

    (本文刊登于2021年5月31日佛山日报第A02版,本消息亦发布于佛山+、“佛山中院”“高明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