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聚焦民生和营商需求 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2-01-12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50 高明法院:聚焦民生和营商需求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 (2).jpg

    人民有需求,司法有回应。今年以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广泛建设“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积极搭建诉前解纷平台、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能力水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探索诉源治理 打造“无讼”格局

    “从前大家是合伙人,我们也不想闹得太僵,调解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方式。”2018年起,张先生和蓝先生开始合伙经营高明区明城镇的一片鱼塘,后来两人的经营理念产生分歧,加之遇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鱼塘经营状况更是每况愈下。

    张先生便与蓝先生协商解除合作关系,鱼塘由蓝先生继续经营,蓝先生需退还张先生投资款和资金占用费,且承担合伙体全部债务。2020年,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蓝先生需退还105万元。但上述协议签订后,蓝先生仅退还款14万元,余款久催不付。无奈之下,张先生将蓝先生诉至高明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今年9月份第一次开庭之后,我们认为双方还有调解的余地。通过调解,可以尽快化解双方矛盾,这也是我们建设‘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的初衷。”承办法官高明法院副院长李军告诉笔者,如果走一般的诉讼程序,蓝先生败诉被申请强制执行后,鱼塘的经营肯定会受到较大影响,张先生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拿回欠款。

    为了避免“两败俱伤”,李军不厌其烦,前后多次走访当事人,希望能借助调解将矛盾从根本上化解。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庭外和解。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据高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义华介绍,自2020年起高明法院积极推动“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工作,治理成效初现。如今,高明区7个示范点93.88%的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即调解结案,全市首个示范点明城镇坟典村连续两年实现零官司,并荣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此外,在高明法院的大力助推下,区委政法委将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高明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将有助于构建“调解优先、诉讼在后”的解纷大格局,从而推动全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整合调解资源 共建解纷平台

    12月3日,高明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揭牌成立“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据悉,该中心主要负责区法院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市场监管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立当天,该中心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买卖纠纷。

    今年6月,刘先生在高明一商家处购买了4台激光灯。收到商品后,刘先生发现其中2台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遂要求商家退回问题商品的货款约8万元。因双方协商不成,刘先生便向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投诉。9月,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商品退回商家维修,规定商家在限期内将符合标准的商品交给刘先生。但在11月25日,刘先生再次投诉,反映商家未按照之前的协议执行,要求再次调解。

    由于属于二次投诉,双方争议较大,区市场监管局便把纠纷移交至多元解纷中心进行调解,希望法院提供专业指导。中心收到该申请后,联系高明法院法官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指导调解员,对纠纷双方释法明理。

    “一站式的服务真的非常方便,现在有法院介入,我对调解结果更放心了。”12月3日,双方到达中心签署调解协议,达成和解。当晚,商家便向刘先生交付了完好的涉诉产品。

    除了上述区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外,近年来,高明法院聚焦民生诉求和营商需求,在深化诉前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搭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方面有更多新探索新成果。凝聚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多方资源,以区诉前和解中心为建设重点,高明法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向行业、基层延伸,推动设立了区乡村振兴矛盾化解中心、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个专业领域联合解纷平台。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调解案件共计2931件,调解成功1601件,成功率达54.62%,矛盾纠纷共治善治成效凸显。值得一提的是,联调平台方面,区交调委今年共办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398件,调解成功274件,涉及赔偿金额1884.87万元,调解成功率近七成。


(本文刊登于2021年12月16日《南方日报》第FC01版,本消息亦发布于南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明法院”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