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7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我院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二)项目编号:GMZS202201

  二、项目内容

  本次报废固定资产410件(详见附表1)、存放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明城法庭。

  三、报价限价

  总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5130元。

  四、项目要求

  (一)本次项目竞价必须满足至少有三家竞价单位参与,如有意向的竞价单位不足三家时不延长项目报名期限,报名到期日,本次竞价项目自动取消。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报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物资回收资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等资质材料。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缴款要求

  确认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款到我院账户。

  (四)其他责任要求

  1.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内容,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先清理完存放于明城法庭的固定资产,才可清理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内的固定资产,所有待报废固定资产的拆除、搬运、保管、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搬运过程中,成交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事故负全责。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

  3.确认缴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清理完所有待报废固定资产。

  4.中标人三天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五、竞价规则

  价高者得,中标价为最高投标价。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竞价人以第一次报价为底价,继续竞价。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资料、报价

  为符合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公共安全,竞价人如须现场勘察待报废设备情况,必须提前报名,请于2022年3月9日前联系我院工作人员,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机构请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1点前向我院提交:(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有效的物资回收资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投标人承诺函;(六)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项目报价表,密封处理。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七、结果公布

  本次竞价开标事项由高明法院政府采购小组组织进行,开标结果于于高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八、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联系电话:0757-88266631,联系人:麦先生。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固定资产处置清单.xlsx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3.投标人承诺函.doc


  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项目报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