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冰同志的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2018-07-27来源:本网   打印 转发至:

近日,高明法院简报第18期《高明法院“五抓手”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得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冰的批示——“法院主办,部门合力,多管齐下解决执行难,有效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人民权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这是对高明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2017年以来,高明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模式,完善执行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贯彻落实严冰书记批示精神,高明法院着力三项措施强化执行工作,推进高明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人民权益。

一是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着力破解执行难。探索与各镇(街道)综治办共同推进网格化联动执行机制,整合村(居)委会和社会各界协助执行的力量,解决村(居)委会协助、配合执行的难题。加强与区地税局合作,利用其二手房核价系统对被执行房产、土地进行快速评估,缩短评估时长,加快被执行房产的变现效率。

二是强化执行惩戒,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继续完善悬赏执行措施,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利用科技手段增强威慑力,尝试与今日头条合作,依托其手机客户端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精准弹窗,与三大通讯运营商达成合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加强与公安机关、区检察院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分节点监控信息录入,加大对执行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案件执行流程规范有序。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投入、使用执行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做到执行留痕,确保执行规范。深化执行公开,通过执行信息网站公开、短信告知权利义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重大执行活动等举措,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